2017年海南房地产市场随着政府的不断调整,各市县为了保障房地产健康平稳发展,历经多次政策上的收紧。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有哪些值得我们注意的限购、限贷、限售信息。
4月14日,海南省住房和城乡、海南省国土资源厅、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等三部门联合发布
《关于限制购买多套商品住宅的通知》
限购
在全省范围内暂停向已拥有1套及以上商品住宅的非本省户籍居民出售新建商品住宅。
限贷
首套:房商贷30%
二套:房贷50%(除三亚外,其他市县无房贷的首付40%)
三套:停贷
限售
禁止期房转让:居民家庭购买第二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宅产权满2年、法人单位新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满3年方可转让。
4月24日,琼海市政府发布
《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》
限购
外省户口
1、限购1套住房,如果居民家庭在海南已有1套或以上住房,则不能再购买。
2、在嘉积(除官塘外)购房必须提供至少连续1年在海南纳税或缴纳社保的证明,在博鳌、潭门购房必须提供至少连续2年在海南纳税或缴纳社保的证明。
海南户口:不限购
限贷
商业贷款
首套:首付不少于30%
二套:没贷款或房贷已结清,首付不少于40%;有房贷,首付不少于50%
三套:停贷
公积金贷款
首套:首付不少于20%
二套:首付不少于30%
三套:停贷
限售
外省户口:居民家庭新购买的住房,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转让。
海南户口:新购买的第2套及以上住房,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转发。
法人单位:新购买的住房,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。
5月10日,海口市政府发布
《关于贯彻落实4.14政策的通知》
限购
外省户口
1. 限购1套住房;居民家庭在海南已有1套及以上住房,不能再购买。
2. 在滨江西路以西,长彤路以东、南海大道和红城湖以北区域;椰海大道以南、绕城高速以北、铁龙路以西、粤海大道以东范围区域购房须提供至少2年在海南缴纳社保的证明。
海南户口:不限购
限贷
商业贷款
首套:首付不少于30%
二套:没房贷或房贷已结清,首付不少于40%;有房贷,首付不少于70%
三套:停贷
公积金贷款
首套:首付不少于20%
二套:首付不少于30%
三套:停贷
限售
外省户口:居民家庭新购买的第2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宅,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方可转让。
海南户口:新购买的第2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宅,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转让。
法人单位:新购买的新建商品住宅,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后方可转让。
5月10日,三亚市政府发布
《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》
限购
外省户口
1. 限购1套住房;居民家庭在海南已有1套及以上住房,不能再购买。
2. 在东至凤凰路和红沙隧道、南至榆亚路和南边海路、西至三亚湾路、北至金鸡岭路(不含棚改项目)及在海棠湾、崖州湾沿海一线购房必须提供至少连续1年在海南纳税或缴纳社保证明。
海南户口:不限购
限贷
商业贷款
首套:首付不少于30%
二套:首付不少于50%
三套:停贷
公积金贷款
首套:首付不少于20%
二套:首付不少于30%
三套:停贷
限售
外省户口:居民家庭新购买的住房,须取得不动产权证2年后方可转让。
海南户口:新购买的第2套及以上住房,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转让。
法人单位:新购买的住房,需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。
5月11日,五指山市政府发布
《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》
限购
外省户口
1.限购1套住房;居民家庭在海南已有1套及以上住房,不能再买。
2.购房须提供至少连续2年在海南纳税或缴纳社保证明。
3.本市引进的各类人才,其家庭可在本市购买1套住房。
海南户口:不限购
限贷
商业贷款
首套:首付不少于30%
二套:没贷款或房贷已结清,首付不少于40%;有房贷,首付不少于50%
三套:停贷
公积金贷款
首套:首付不少于20%
二套:首付不少于30%
三套:停贷
限售
外省户口:居民家庭新购买的住房,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转让。
海南户口:新购买的第2套及以上住房,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转让。
法人单位:新购买的住房,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。
5月16日,保亭县政府发布
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意见》
限购
外省户口
1.限购1套住房;居民家庭在海南已有1套及以上住房,不能再买。
2.购房须提供至少连续2年在海南纳税或缴纳社保证明。
3.本市引进的各类人才,其家庭可在本市购买1套住房。
海南户口:不限购
限贷
商业贷款
首套:首付不少于30%
二套:没贷款或房贷已结清,首付不少于40%;有房贷,首付不少于50%
三套:停贷
公积金贷款
首套:首付不少于20%
二套:首付不少于30%
三套:停贷
限售